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我國達到超低排放限值煤電機組已達7.5億千瓦以上,節能改造累計已完成6.5億千瓦,均提前超額完成改造目標。在距離“十三五”結束不足兩年的日子里,煤電行業應如何進一步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成為業內討論的焦點。
日前,國電環境保護研究院院長朱法華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就當前煤電業內的一些探討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中國電力報》:目前,有一種聲音認為地方超低排放改造的任務要求不應該“一刀切”,監管強度應根據各地區的環境容量高低來決定。您如何看待這一觀點?
朱法華:首先,我要說明,環境容量和環境質量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環境容量指的是大氣環境中能夠容納污染物的能力,其數值會伴隨天氣情況時刻發生變化。比如,風力大或地面溫度高時,這一地區能夠容納的污染物相對就會多一些,反之則會少,并非一個定值。而我們所說的環境質量,一般指的是最小值,只有環境條件最差時還能滿足環境質量要求,才能確保地區整體情況能夠滿足地區發展底線。
在我們制定環境治理標準時,毫無疑問參照的是環境質量。剛才的觀點里提到,如果這個地區環境質量非常好,全年大氣中的PM2.5濃度很低,那么相應就可以放松環境監管力度,對吧?但非常遺憾的是,目前,我國很難找到能夠滿足這一要求的地區。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國執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在世界范圍已算相對寬松。
在污染物減排方面,我國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盡管目前已有很多地區的空氣質量出現了明顯好轉,我依然認為,相關部門依然不能有絲毫松懈,應繼續嚴格環境監管力度,加強燃煤行業的超低排放改造,以推動我國大氣環境進一步提升。
《中國電力報》:目前,我國超低排放的技術水平已領先全球。如果同步考慮煤電企業為了提升技術而投入的研發資金,是否煤電機組的排放量仍然是越低越好呢?
朱法華:如果單純從環保角度考慮的話,自然是排放物越少對環境越有利。然而,如果是作為一項行業發展要求來執行的話,則不僅要考慮環境效益,還要綜合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因素。因此,并不能單純地認為排放量越低越好。
打個比方,通過技術的提升,我們能夠將機組的排放濃度從每立方米10毫克降到1毫克,排放量降低90%。但是再要進一步下降到每立方米0.1毫克,盡管數值上仍然是下降了90%,卻需要業內付出更多的努力,而且需要增加的能耗、物耗所產生的污染物可能還會使每立方米的排放濃度高于0.9毫克,有些得不償失。
總的來說,目前,我國的燃煤電廠在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已做出了不錯的成績,無論是經濟效益還是社會效益上都得到了很好的平衡。未來,期待超低排放技術能有更多突破,為我國能源發展和環境保護作出更大貢獻。
《中國電力報》:今年正值新中國成立70周年。在這70年時間里,我國能源領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作為歷史的親歷者,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呢?
朱法華:20世紀90年代時,我剛剛工作。那時候,我國的煤電裝機規模還相對較小,基本不用考慮行業發展對環境的影響。經歷了近三十年的努力,我國能源產業實現了飛躍式發展,給我的感受也很深刻。
首先,近年來,我國的環保意識得到了很大提升。尤其是十八大以來,我國能源電力企業對環保問題投入了更多重視,超低排放已成為各個企業乃至整個行業發展中要完成的一道“必答題”。
其次,技術進步飛速。曾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國煤電企業的運行主要是靠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產品。在國家的大力引導與支持下,從消化吸收到跨越創新,目前,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我國自主研發技術的排放指標已達到國際最先進水平,并被一帶一路沿線很多國家大規模引入。
再次,管理體系創新方面的成績也很引人矚目。在推動行業發展的進程中,我國不僅在技術上不斷革新,更從排放技術標準、工程規范、性能檢測、運行管理等方面入手,多措并舉,推動行業的整個管理體系進行全面完善。
伴隨管理體制的日臻完善,不僅護航煤電行業發展更為規范、有序,更為行業發展提速營造出更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和更有力的政策支撐。